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組規則、規定或程序,用于管理或組織人類或組織的活動,從而保證其有效性、公正性和可持續性。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1
為了提高公司采購效率、明確崗位職責、有效降低采購成本,滿足工公司對優質資源的需求,進一步規范物資采購流程,加強與各部門間的配合,采購流程管理制度。
一、請購及其規定
1.請購的定義
請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并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這些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請購單的要素
完整的請購單應包括一下要素:
(1)請購的部門;
(2)請購物品所屬項目;
(3)請購的用途;
(4)請購的物品名;
(5)請購的物品數量;
(6)請購的物品規格;
(7)請購物品的樣品、圖紙或技術資料等;
(8)請購的物品的需求時間;
(9)請購如有特殊需要請備注;
(10)請購單填寫人;
(11)請購部門主管;
(12)請購單審核人;
(13)采購副總審核;
(14)財務審核人;
(15)公司總經理。
3.請購單及其提報規定
(1)請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采購部門;
(2)固定資產申購按照附表一(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格式進行填寫提報;
(3)其他材料設備及工程項目申購按照附表二(物資采購申請表)的格式填寫提報;
(4)日常零星采購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資采購審批單)的格式填寫提報;
(5)請購部門在提報請購單是應要求采購部簽字接收人請購部門備份;
(6)涉及的請購數量過多時可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進行提交,為提高效率該清單的電子文檔也需一并提交;
(7)遇公司生產、生活急需的物資,公司領導不在的情況,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請示,征得同意后提報采購部門,簽字確認手續后補。
(8)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或指定采購廠家及品牌的產品,請購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9)請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后報采購部。
4.公司物資請購單的提報部門
(1)公司經營生產的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工程及其他項目由生產部門提報;
(2)公司生活及辦公的物資、固定資產、服務或其他生活及辦公項目由辦公室提報;
(3)公司各部門專用的物資由各部門自行提報。
二、請購單的`接收及分發規定
1、請購的接收要點
(1)采購部在接收請購單時應檢查請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請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2)接收請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采購,名稱規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購,圖紙及技術資料不全不采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采購的原則;
(3)通知倉庫管理人員核查請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4)對于不符合規定和撤銷的請購物資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
2、請購單的分發規定
(1)對于請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2)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3)無法于請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請購部門;
(4)重要的項目采購前應征求公司相關領導的建議。
3、采購周期的規定
(1)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項目或預算在1萬元以下可市區采購的物資及產品的采購周期不應超過5天;
(2)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比價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15天
(3)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采購部自行招標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40天;
(4)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可委托代理招標公司代理招標,采購周期不應超過60天;
(5)請購部門應按照以上(1)—(4)條中規定的時間提前提包請購單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向公司領導說明原因;
(6)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采取快速優先采購的策略;
三、詢價及其規定
1.詢價請應認真審閱請購單的品名、規格、數量、名稱,了解圖紙及其技術要求,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請購部門溝通;
2.屬于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4.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機構詢價;
5.對于請購部門需求的物資或設備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遇到重要的物資、項目或預估單次采購金額大于10萬的采購情況,詢價前應先向公司相關領導匯報擬邀請報價或投標單位的基本情況,按照附表四(擬報價/招標單位名單)的格式提報公司領導批準方可詢價或發放標書;
7.詢價時對于相同規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8.除固定資產外單次采購金額在1萬元以下項目可以自行采購;單次采購金額預算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所有項目都應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應商參與比價或招標采購,比價或招標項目應至少邀請四家以上單位參與;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價格在20萬元以上的項目應由采購部組織招標,公司相關領導參與監督;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價格在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領導決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理招標;
9.比價采購或招標采購所邀請的單位均應具備一定資質和實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資和項目的能力;
10.比價采購或招標采購應按照附表五(材料或設備詢價表)的格式或擬定完整的招標文件格式進行詢價;
11.在詢價時遇到特殊情況應書面報請公司領導批示。
四、比價、議價
1.對廠商的供應能力,交貨時間及產品或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對于合格供應商的價格水平進行市場分析,是否其他廠商的價格最低,所報價格的綜合條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應單位第一次報價或進行開標后應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設定議價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
4.重要項目應通過一定的方法對于目標單位的實力,資質進行驗證和審查,如通過進行實地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各方面的實力等;
5.參考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與擬合作單位或擬中標單位進行價格及條件的進一步談判。
五、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比價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匯總;
2.比價、議價結果匯總應按照附表六(比價/招標匯總表)的格式完整列出報價、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價格條件、列出擬選用單位及選用理由,按照一定順序逐一審核;
3.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
六、合同的簽訂及其規定。
1.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目前我們的采購工作主要涉及工礦產品買賣合同。
(1)合同正文應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稱、編號、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2)采購物品/項目的名稱/、規格、數量/工程量、單價、總價及合同總額,清單、技術文件與確認圖紙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包裝要求;
4)合同總額應含稅,含運達公司的總價,特殊情況應注明;
5)付款方式;
6)工期;
7)質量保證期;
8)質量要求及規范;
9)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辦法;
10)雙方的公司信息;
11)其他約定。
(2)合同簽訂及其規定
1)如涉及到技術問題及公司機密的,注意保密責任;
2)擬定合同條款時一定要將各種風險降低到最低;
3)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無依據,打包采購時要求供貨方提供分項報價清單;
4)遇貨物訂購數量較多且價值較大或難清點的情況時務必請廠商派代表來場協助清點;
5)質保期一定要明確從什么時候開始并應盡量要求廠商延長產品質保期;
6)詳細約定發票的提供時間及要求;
7)針對不同的合同約定不同的付款方式,如設備類的合同一般應分按照預付款、驗收款,調試服務款、質量保證金的順序明確付款額度、付款時間和付款條件等。
8)與初次合作的單位合作時,應少付預付款或不付預付款;
9)違約責任一定要詳細、具體;
10)比價/招標匯總表巡簽完畢后方可進行合同的簽訂工作;
11)合同簽定簽應按照附表七(合同審查批準單)的格式對合同初稿進行巡簽審查;
12)合同巡簽審查通過后應由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3)簽訂的所有合同應及時報送財務部門。
七、付款及合同執行
1.付款規定
(1)所有已簽訂合同付款時應參照公司《修造船公司材料采購付款及報銷流程V1修改版》及《修造船公司資金支出審批及報銷簽字權限及管理制》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2)按照進度付款的采購項目必須確保質檢合格方可付款;
(3)按照貴司規定和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的合同在付款時應填寫附表八(資金支出審批單)或附表九(付款審批單),該審批單巡簽完畢后提交財務部付款;
(4)財務部門在接到付款審批單后應在3天內付款,以免影響合同的執行和供貨周期,遇特殊情況限延期付款的應及時的通知采購部并匯報公司領導。
2.合同執行
(1)已簽訂合同由采購部項目負責人負責跟進,由采購部負責人進行監督,如出現問題,采購部應及時提出建議或補救措施,并及時通知請購部門及公司領導;
(2)已簽訂的合同在執行期間,應及時掌握合作單位對于合同義務和責任的履行情況,跟蹤并督促其保質保量,按時履約;
(3)合同在履行期間應按照上方約定嚴格執行合同,遇未盡事宜應及時協商并簽訂補充合同;
八、報驗與入庫
1.報驗
(1)供應單位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采購部應及時的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
(2)對于不同類型的合同的標的物的驗收標準參照公司質檢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3)達到質檢和報驗條件的合同標的物應在第一時間報請質檢部門進行質檢、驗收;
(4)質檢部門在接到采購部報驗通知后應及時報驗,并出具報驗結果證明書,對于質檢不及時延誤生產部門使用或不能入庫的情況質檢部門應負主要責任;
(5)用于公司生活和辦公的物資不在公司質檢部質檢范圍之內。
2.入庫
(1)公司所有的生產材料、設備及外協加工件入庫前均應通過質檢部門的檢驗或驗收;
(2)合同標的物在運達公司后采購部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由請購部門及時安排卸貨與搬運;
(3)質檢部門未及時驗收的合同標的物,倉庫在收到送貨清單后應將其作為暫存物資接受;
(4)質檢部門已經驗收的產品倉庫應及時的入庫,并及時出具入庫清單;
(5)外協加工件應按照原材料入庫;
(6)質檢合格后的固定資產及服務按照公司財務規定不入庫。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2
1、總則
加強對物資采購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公司生產、辦公用品采購工作,提高采購工作的效益,根據我公司實際,現制定本規定。
2、采購原則
2。1比價、定點采購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凡是能在定點采購的辦公用品,要納入定點采購,不能列為定點采購的,按采購原則,進行市場比價采購。
2。2凡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包括定點采購)的,應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按照權限由主管部門與申購單位共同確定供應商。
2。3按審批計劃采購,不準采購計劃外的物品。
3、定點供應商確定原則:
3。1根據市場調研,認真考察,貨比三家,以質優價廉、售后服務好、質量好為原則,方能定為定點供貨單位。
3。2每月進行詢價、比價、每半年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或淘汰定點供應商。
3。3建立供貨商名錄,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對長期合作的供應商,辦公室應建立檔案,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各類相關的證照。并每年對供應商做出評價。
3。4建立《采購臺賬》(件附件一),要求記錄全面、準確、真實。
4、采購程序
4。1辦公室隨時了解廠內日常消耗性辦公設備用品需求情況并確定公司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廠領導和各部門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匯總。
4。2辦公室按需求統一購買。采購工作要科學、合理、增強透明度,采購前,應做到市場調查,充分掌握欲購物品的性能,價格及附加物件,力爭達到貨真價實、優質低價。
4。3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各部門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單》(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辦公室審核,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辦公室根據申請單審批費用指標,按照采購原則進行辦理
5、驗貨
5。1所采購的辦公用品到貨后,由倉庫管理員按送貨單進行驗收,經核對(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質量等)無誤后,在送貨單上(一式二聯)簽字驗收,然后將送貨聯留存歸類,另一送貨回單聯交送貨人帶回送貨單位做結算憑據。
5。2付款
采購員收到供貨單位發票后,須查驗訂貨單位合同,核對所記載的發票內容并在發票背面簽字認可后,攜驗收入庫單結算發票以及開列的支付傳票,交主管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做好登記,做到帳、卡、物一致,最后交財務處負責支付或結算。記賬聯由記賬員做記賬憑證并歸檔。
6、保管
辦公用品進倉入庫后,倉庫管理員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存放次序、分區堆碼,不得混亂堆放,并由記賬員按送貨單序號和貨單內容在辦公用品收發存帳冊上進行登錄。倉庫管理員必須清楚地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與清掃,必要時要實行防蟲等保全措施。
7、采購紀律
7。1參與物品采購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任何活動;不準收取供貨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費”、“好處費”;不準在供貨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不準損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謀取不正當利益。
7。2物品采購過程中發生的“折扣”、“讓利”等款項,應首先用于降低采購價格;確屬難以用于降低采購價格的,一律進入公司財務帳內,不得由部門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給經辦人員。
7。3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紀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并按公司規定懲處。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的管理和控制,確保工程物資質優價廉,滿足工程設計和施工需要。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項目材料采購、驗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職責
3。1各項目部材料部門是該項目工程材料設備和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3。2項目部具體實施工程材料設備的采購、驗收、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資管理要求
4。1按照批準的物資采購計劃和文件,按質量準確采購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設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公司《采購控制流程》的有關規定。
4。2材料采購實行分級管理,物資種類分為:
4。2。1重要物資:鋼材、水泥、商品砼、設備、木方、九夾板;
4。2。2主要物資:砂、石類、紅磚、空心磚、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電電線電纜等各類地方材料;
4。2。3輔助物資:其他建筑材料、周轉材料等。
4。3材料采購計劃編制
4。3。1工程項目各工序需統一使用材料清單。
4。3。2工程項目進度表(如遇計劃更改,應補充計劃表),在需用材料清單中應注明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以及供貨時間等內容。各使用單位(班組)每月應提前將所需材料清單按物資種類報送項目部組織采購。
4。3。3項目材料部門接到需用材料清單應結合庫存情況,統一策劃,分別編制材料采購計劃。
4。3。4重要材料采購計劃須經項目經理和項目第一責任人進行審核批準后實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購計劃由項目經理批準,施工項目材料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4。3。5物資采購后要準確、及時驗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護,減少保管損耗,使物資安全存放。
5、材料采購合同
5。1材料采購的供方一般應在單位頒發的合格、優質分承包方名單中確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檢查監督。
5。2各種材料采購合同,由項目部負責簽訂,合同成本部檢查監督。
5。3材料采購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盡量采用國家標準合同文本。
5。4對違反合同,不能按質按量按時供貨的供應商,項目部應及時上報合同成本部,由項目部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予以通報除名。如該供應商從名冊中除名,此供應商在一年內不得使用。
6、材料的驗證
6。1根據采購合同和生產要求,必要時項目部應組織材料員不定期的到供應商(直接供方)貨源處進行驗證,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要求,確保供方按質、按量、按時供貨,這種驗證也可在采購邀標文件中約定。
6。2如工程合同中規定(項目部)需對供貨商(供方)物資進行驗證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門的現場驗證。
6。3材料進貨驗證的分級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進貨驗證由項目部負責,質量員和材料員驗證,其它材料的進貨驗證,應由項目部委派的倉庫保管員驗證、負責。
6。4材料進貨驗證必須按合同條款進行,根據供貨商提供的有關規格、數量、質量等證明文件,清點查驗進庫(工地)材料,材料驗證人員填寫“物資驗收記錄”。
6。5需作現場復試檢驗的材料,由項目部及時送試驗室。根據復檢檢驗報告作好有關標識工作。(復檢合格產品為綠色標牌,不合格產品為紅牌,待檢產品為黃牌)。
6。6在進貨檢驗中發現不合格材料,應及時按規定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理工作,嚴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時清退出場,做好退貨處理工作。
7、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4
為簡化、規范辦公物資管理,經公司討論打算,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負責公司各部門辦公物資的選購、調配、領用及庫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辦公物料物資的選購、調配、領用及盤存等,其中辦公用品及固定資產根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二、職責
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辦公物資的選購、調配、領用、出入庫等管理工作。
2、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月度物資申購方案舉行對比核查、對量大價高的物資價格舉行對比審查核實、并催促辦公物資盤存工作。
3、行政人事部后勤主任負責對各部門辦公物資的庫存量核實、入庫驗收、物資調配、出入庫手續的辦理及領用記下、月度盤存工作的監督檢查,并負責申購方案審核、物資價目庫及選購供貨商的建立、參加選購、物資調配工作。
4、行政人事專員負責匯總統計各部門月度物資申購方案,并對上月選購、領用、庫存物資舉行對比檢查核實。
5、各管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辦公物資的申購方案核實、入庫驗收、物資保管、領用手續的辦理及辦公物資的記下統計、盤存工作。
6、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各部門月度物資申購方案的對比核實、對量大價高的物資選購舉行審查核實,并對特別大件及應急物資的選購舉行審批,以整體控制成本費用支出。
三、流程原則
1、各部門負責人對物料物資應建立合理的庫存量,各部門物料物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集中選購補庫,以確保各部門的正常領用。
2、各部門物料物資的申購原則:由各部門主任每月25日前集中申購一次。遇特別狀況,需緊張選購的,經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主任同意后發起暫時申購。
四、選購流程
(一)流程說明
1、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在收到經過審批后的物資申購單后,根據對照詢價后的預算價格履行財務借款手續,執行2—3人共同選購。
2、因行政人事部暫無庫房設置,與各部門屬于異地入庫。由各部門主任根據選購清單代為驗收確認入庫,視同從行政人事部集中批量領用。
3、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隔日根據選購清單開具公司入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交由行政人事主任簽字;一份交財務列帳,一份存檔。并同時開具出庫單一式三份,一份交領用人簽字;一份交財務記帳;一份存檔。為單獨核算成本費用,各部門選購辦公物資及勞保用品應單獨開具稅務發票。
4、各部門在提交次月辦公物資《申購單》(附表3)時,需同時提交當月《盤存表》(附表1)及《領用記下表》(附表2),均需由總經理一并審核后,提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二)選購工作流程
為確保公司各部門辦公物資的.正常使用和實際需要,以上辦公物資選購工作流程的時光節點遇假日順延,并以倡導節儉、合理使用和控制成本費用原則,公司各部門應該各盡其責,加強交流和協作。
(三)庫房管理
1、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門暫時設置的庫房應按照物資的易耗分類舉行分類存放,應該保持庫存物品存放地點整齊、干燥,并入柜或入袋保存。
2、易碎、易燃、易爆、易揮發的物品應單獨設置盒、袋、柜當心存放,周圍無明火、遠離熱源,配備滅火器,保持包裝完好。
3、吸水性強、易發潮、易發霉和易生銹的物品存放時:應保持干燥,盡量保持通風。
(四)物品領用
公司各部門在員工領用辦公物資時,應建立《領用記下表》(附表2)。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5
1、目的確保合同的執行力。
2、企管部在供應部提交市場調研報告之日起一周內,組織設備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中心、財務部、供應部的有關人員對供應部提交的市場調研報告進行評審。
3、與會人員根據供應部提供生產商(供應商)的信息對生產商(供應商)進行客觀的評價,按無記名方式對生產商(供應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選投票,得票超過與會人數的一半以上者確定為入選生產商(供應商)。
4、供應部對入選生產商(供應商)在確定之日起二天內以電子郵方式寄出標書,要求生產商(供應商)在發出標書之日起一周內寄出標書(以當地郵擢為準),超期按棄權處理。
5、供應部要對生產商(供應商)提交的標書保密性負責,嚴禁在開標會前私啟生產商(供應商)提交的標書。
6、企管部按時組織設備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中心、財務部、供應部進行現場評標。
評標程序為:
1、檢查標書的完整性;
2、開啟標書;
3、宣讀標書;
4、匯總計算平值;
5、按低于平值總標數的百分之五十計算定位數;
6、按低于平值第一開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數,確定中標標的。
7、填寫中標書,與會人員簽名確認。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6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下簡稱《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的政府采購,適用本辦法。因嚴重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實施的緊急采購,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簡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四條政府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相結合。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分散采購是指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第五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政府采購工程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招標限額,在采用招標方式時,適用《招標投標法》。但采購預算編制、信息發布和招投標過程的監督、采購合同的訂立、采購資金的撥付等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辦法。未達到國家和省規定招標限額的政府采購工程的采購,適用《政府采購法》和本辦法。
第八條本市的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蘇州市人民政府確定,報省財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及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等政府采購信息,應在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第十條市、鎮兩級財政部門是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市人民政府根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的集中采購機構是非營利事業法人,直屬市人民政府領導。集中采購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采購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購的具體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依法組織采購活動;
(三)根據采購人委托的權限簽訂或組織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購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購目錄以外項目的采購;
(五)依法辦理其他政府采購事宜。
第十二條采購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利益關系。采購代理機構不得以向采購人行賄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條采購人應當按照同級財政部門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采購人根據確定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月度政府采購計劃,由主管預算單位匯總并報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實施。經批準的政府采購計劃一般不得調整。采購人確需調整的,應當按照報送采購計劃的程序進行。不編制月度采購計劃的項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購。
第十四條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分散采購可以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也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實施分散采購必須按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程序進行,并依法接受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采購人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從事政府采購活動,應當與其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委托代理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法定的資格條件。供應商資格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進行審核,集中采購機構據此建立相應的供應商庫。
第十七條采購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政府采購當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應商參與競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要求采購人或采購工作人員向其指定的供應商進行采購。
第十八條政府采購以公開招標方式為主,以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以及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為輔。
第十九條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數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由采購代理機構提出申報意見,市財政部門審核并報蘇州市財政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采購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采購的貨物或服務化整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
第二十條政府采購專家庫由財政部門按財政部、監察部的有關規定設立。政府采購專家應當具備國家和省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依法需要使用專家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下,本著專業對口的原則,從政府采購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抽取結果當場記錄備案。政府采購專家名單在評審結束前應當保密。對行業或產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購項目,本地政府采購專家庫不能提供所需專家的,財政部門應當從上級政府采購專家庫中抽取。如仍不能滿足要求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自行確定,并報財政部門備案,但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第二十二條政府采購專家應當客觀、誠實和公正地參加政府采購的評審工作,獨立、負責地提出評審意見,并對所提意見承擔個人責任。政府采購專家應當主動回避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政府采購項目的評審。
第二十三條采購人和供應商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以書面合同方式約定。采購人可以委托采購代理機構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代理機構以采購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交采購人的委托代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條政府采購合同一經訂立,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政府采購合同繼續履行將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并將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的有關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備案。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大型或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方成員應當在驗收書上簽字,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政府采購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國家和上級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或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提出書面質疑。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在收到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質疑供應商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依法向同級財政部門書面投訴。財政部門應當在收到投訴后3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事項作出處理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訴人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十八條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一)采購范圍、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的執行情況;
(二)政府采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
(三)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和驗收情況;
(四)政府采購專家的使用情況;
(五)分散采購的組織實施情況;
(六)集中采購機構的內部制度建設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九條采購代理機構應實行采購項目負責人制度、人員輪崗制度、職能分離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其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考核。采購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任職。
第三十條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制度,依法對集中采購機構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等有關情況在指定的媒體上如實公布。
第三十一條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政府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其職責分工,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各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系統各單位政府采購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主管部門應根據本辦法要求,制訂相應的政府采購制度,并予以實施。
第三十三條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財政、監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實施現場監督。
第三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有關部門、機關應依照各自職責及時處理。
第三十五條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預算資金,并相應扣減預算指標。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財政部門應提請其上級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政府采購合同沒有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購合同的簽訂損害或繼續履行將會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沒有變更、中止或終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的代理機構進行采購的;
(四)應進行集中采購而擅自進行自行采購的。
第三十六條采購人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大型或復雜的政府采購項目驗收工作而未邀請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七條供應商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情形的,或在中標后不能按投標承諾履約的,給予其取消中標資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內禁止參加本地區的政府采購活動等處罰。
第三十八條驗收方成員在驗收工作中弄虛作假,損害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由財政部門責令改正,并由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采購代理機構在代理政府采購業務中有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以罰款,并依法取消其進行相關業務的資格;對構成犯罪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檢查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發[1999]15號《常熟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7
為了加強公司基本建設的經營、財務管理,規范采購工作流程,進一步提升公司采購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資供應保障,根據公司建設發展的實際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自購物資由集團公司設立專職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采購工作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綜合科嚴格遵守公司的各種管理制度、采購管理流程,本著服務煤礦基建的宗旨,忠于職守,廉潔自律。
2、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對煤礦的所有采購合同進行審核、監督,保證公司所有經濟行為的合理性和經濟性。計劃科負責對采購計劃的審批,確保采購行為的.合理和采購資金的落實。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資、設備(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購需求,編制各期采購計劃,上報公司財務科審批并執行。
4、按時完成各期采購計劃和零星采購計劃,保質保量、及時準確地為基建施工提供采購服務,并就供應的物資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價格、交貨期等要素及時征求施工單位的意見,改進不足。
5、積極參與集團公司,煤礦組織的大宗物資采購及招標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議。
6、采購合同的簽訂:
1)初步確定供應商和待采購物資、設備的市場價格后,集團公司供應科、辦公室應及時組織和相關供應商開展關于采購物資、設備的價格談判,簽訂采購意向合同、協議。
2)公司供應科、辦公室將采購合同、協議以及采購計劃報公司計劃科審核,經事前審計、確認其合法、經濟后,報公司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許可后,和相關供應商簽訂正式采購合同、協議。
7、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原則和注意事項自主、自愿,平等協商是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基本原則。簽訂采購合同、協議的注意事項為:
1)合同、協議的條款、內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2)合同、協議的規定必須符合公司的利益,或與公司的利益沒有抵觸。
3)合同、協議的履行條件及履行方式必須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確定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的糾紛。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8
一、商場采購合同的內容
商場采購合同的條款構成了采購合同的內容,應當在力求具體明確,便于執行,避免發生糾紛的前下,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1、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商品的品種應具體,避免使用綜合品名;商品的規格應規定顏色、式樣、尺碼和牌號等;商品的數量多少應按國寶統一的計量單位標出。必要時,可附上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明細表。
2、商品的質量和包裝
合同中應規定商品所應符合的質量標準,注明是國家或部頒標準;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應由雙方協商憑樣訂(交)貨;對于副、次品應規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標準;對實行保換、保修、保退辦法的商品,應寫明具體條款;對商品包裝材料、包裝式樣、規格、體積、重量、標志、及包裝物的處理等,均應有詳細規定。
3、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
合同中對商品和價格的規定要具體,規定作價的辦法和變價處理等,以及規定對副品、次品的折扣辦法;規定結算方式和結算程序。
4、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
交(提)貨期限(日期)要按照有關規定,并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商品特點和交通運輸條件等確定。同時,應明確商品的發送方式(送貨、代運、自提)。
5、商品驗收辦法
合同中要具體規定在數量上驗收和在質量上驗收商品的辦法、期限和地點。
6、違約責任
簽約一方不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負物質責任,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規定,供應者有以下三種情況時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1)未近合同規定的商品數量、品種、規格供應商品;
(2)未按合同規定的商品質量標準交貨;
(3)逾期發送商品。購買者有逾期結算貨款或提貨,臨時更改到貨地點等,應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
在什么情況下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況下不可變更或解除合同,通過什么手續來變更或解除合同等情況,都應在合同中予以規定。
除此之外,采購合同應視實際情況,增加若干具體的補充規定,使簽訂的合同更切實際,更有效力。
二、采購合同的簽訂
1、簽訂采購合同的原則
(1)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備法人資格。這里的法人,是指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獨立支配財產,能夠獨立從事商品流通活動或其他經濟活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業。
(2)合同必須合法。也就是必須遵照國家的法律、法令、方針和政策簽訂合同,其內容和手續應符合有關合同管理的具體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
(3)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充分協商的原則簽訂合同。
(4)當事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委托別人代簽,必須要有委托證明。
(5)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簽訂采購合同的程序
簽訂合同的程序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簽署書面協議的過程。一般有以下五個步驟:
(1)訂約提議。訂約提議是指當事人一方向對方提出的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也稱要約。訂約提議應提出訂立合同所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和希望對方答復的期限等,以供對方考慮是否訂立合同。提議人在答復期限內不得拒絕承諾。
(2)接受提議。接受提議是指被對方接受,雙方對合同的主要內容表示同意,經過雙方簽署書面契約,合同即可成立,也稱承諾。承諾不能附帶任何條件,如果附帶其他條件,應認為是拒絕要約,而提出新的要約。新的要約提出后,原要約人變成接受新的要約的人,而原承諾人成了新的要約人。實踐中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內容反復協商的過程,就是要約→新的要約→再要約→……直到承諾的過程。
(3)填寫合同文本。
(4)履行簽約手續。
(5)報請簽約機關簽證,或報請公證機關公證。
有的經濟合同,法律規定還應獲得主管部門的批準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簽證。對沒有法律規定必須簽證的合同,雙方可以協商決定是否簽證或公證。
三、商場采購合同的管理
采購合同的管理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加強商場采購合同簽訂的管理
加強對采購合同簽訂的管理,一是要對簽訂合同的準備工作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之前,應當認真研究市場需要的和貨源情況,掌握商場的經營情況、庫存情況和合同對方單位的情況,依據本商場的購銷任務,收集各方面的信息,為簽訂合同、確定合同條款提供信息依據;二是對簽訂合同過程加強管理,在簽訂合同時,要按照有關的合同法規定的要求,嚴格審查,使簽訂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機制和管理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履行
商場應當設置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建立合同登記、匯報檢查制度,以統一保管合同、統一監督和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解決糾紛,保證合同的履行。同時,可以加強與合同對方的聯系,密切雙方的協作,以利于合同的順利實現。
3、處理好合同糾紛
當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4、信守合同
合同的履行情況好壞,不僅關系到商場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也關系本商場的聲譽和形象。
公司采購制度管理制度篇9
為了進一步搞好醫療器械體外體外診斷試劑)產品質量,準時了解該產品的質量標準狀況和舉行復核,企業應準時向供貨單位索取供貨資質、產品標準等資料,并仔細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醫療器械選購:
1、醫療器械的選購必需嚴格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經濟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規矩和政策,合法經營。、
2、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選購”的原則,注意醫療器械選購的時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質量優、費用省、供給準時,結構合理。
3、企業在選購前應該審核供貨者的合法資歷、所購入醫療器械的合法性并獵取加蓋供貨者公章的相關證實文件或者復印件,包括:
(1)營業執照;
(2)醫療器械生產或者經營的.許可證或者備案憑證;
(3)醫療器械注冊證或者備案憑證;
(4)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本企業公章的授權書原件。授權書應該載明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注明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須要時,企業可以派員對供貨者舉行現場核查,對供貨者質量管理狀況舉行評價。
如發覺供貨方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時,應該準時向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4、企業應該與供貨者簽署選購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企業、供貨者、數量、單價、金額等。
5、企業應該在選購合同或者協議中,與供貨者商定質量責任和售后服務責任,以保證醫療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6、企業在選購醫療器械時,應該建立選購記錄。記錄應該列明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貨者、購貨日期等。
7、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按本公司醫療器械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質量審核制度執行。
8、每年年底對供貨單位的質量舉行評估,并保留評估記錄。
二、醫療器械收貨:
1、企業收貨人員在接收醫療器械時,應該核實運送方式及產品是否符合要求,并對比相關選購記錄和隨貨同行單與到貨的醫療器械舉行核對。交貨和收貨雙方應該對交運狀況當場簽字確認。對不符合要求的貨品應該立刻報告質量負責人并拒收。
2、隨貨同行單應該包括供貨者、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許可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數量、儲運條件、收貨單位、收貨地址、發貨日期等內容,并加蓋供貨者出庫印章。
3、收貨人員對符合收貨要求的醫療器械,應該按品種特性要求放于相應待驗區域,或者設置狀態標示,并通知驗收人員舉行驗收。需要冷藏、冷凍的醫療器械應該在冷庫內待驗。
三、醫療器械驗收:
1、公司須設專職質量驗收員,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經培訓考試合格后,執證上崗。
2、驗收人員應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方法》等有關規矩的規定辦理。對比商品和送貨憑證,對醫療器械的外觀、包裝、標簽以及合格證實文件等舉行檢查、核對,并做好“醫療器械驗收記錄”,包括醫療器械的名稱、規格(型號)、注冊證號或者備案憑證編號、生產批號或者序列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和有效期(或者失效期)、生產企業、供貨者、到貨數量、到貨日期、驗收合格數量、驗收結果等內容。醫療器械入庫驗收記錄必需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但不得低于5年;
3、驗收記錄上應該標記驗收人員姓名和驗收日期。驗收不合格的還應該注明不合格事項及處置措施。
4、對需要冷藏、冷凍的醫療器械舉行驗收時,應該對其運送方式及運送過程的溫度記錄、運送時光、到貨溫度等質量控制情況舉行重點檢查并記錄,不符合溫度要求的應該拒收。
5、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
6、外包裝上應標明生產許可證號及產品注冊證號;包裝箱內沒有合格證的醫療器械一律不得收貨。
7、對與驗收內容不相符的,驗收員有權拒收,填寫‘拒收通知單’,對質量有疑問的填寫‘質量復檢通知單’,報告質量管理部處理,質量管理部舉行確認,須要的時候送相關的檢測部門舉行檢測;確認為內在質量不合格的根據不合格醫療器械管理制度舉行處理,為外在質量不合格的由質量管理部通知選購部門與供貨單位聯系退換貨事宜。
8、對銷貨退回的醫療器械,要逐批驗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區,并做好退回驗收記錄。
質量有疑問的應抽樣送檢。
9、入庫商品應先入待驗區,待驗品未閱歷收不得取消待驗入庫,更不得銷售。
10、入庫時注重有效期,普通狀況下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不得入庫。
11、經檢查不符合質量標準及有疑問的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立刻書面通知業務和質量管理部舉行處理。未作出打算性處理看法之前,不得取消標記,更不得銷售。
12、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庫(區),對貨單不符,質量異樣,包裝不牢固,標示含糊或有其他問題的驗收不合格醫療器械要放入不合格品庫(區),并與業務和質量管理部門聯系作退廠或報廢處理。
附:1、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
3、購銷合同(記錄)
4、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復印件材料(并蓋章為準)。
5、醫療器械驗收記錄。
6、隨貨同行單
7、拒收通知單
8、質量復檢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