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協議合同
協議規定了雙方或多方在合作過程中應遵守的規則和條款,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股份協議合同怎么才能寫好?這里分享一些股份協議合同,方便大家學習。
股份協議合同篇1
出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簽署
鑒于:
1.出讓人系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下稱“合同股份”);
2.受讓人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出讓人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受讓人向出讓人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出讓人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出讓人向受讓人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出讓人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受讓人的陳述與保證
1.受讓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受讓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2.受讓人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出讓人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昌都地區瀾滄江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出讓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的到達共贏,創造更好、更多價值、利潤。本著雙方都有一個好的發展和更高的目標,也是甲方給予乙方工作及潛力的肯定和鼓勵。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分紅比例。
乙方每年完成既定的目標,甲方承諾給乙方以年度稅后可分配利潤的_____%作為分紅,回報乙方的用心貢獻。
第二條:分紅項目。
甲方給予乙方的分紅項目務必是在乙方名下的相關業務,具體包過以下項目:互聯網業、軟件、網站
第二條:分紅條件
1、乙方完成規定的目標方案,每年度規定的目標方案詳見甲方每年度的年度規劃;
2、公司稅后有可分配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及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甲方開除,甲方無需支付任何分紅。
4、甲方發放乙方分紅的時間應根據甲方年度財務的安排,原則上應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
第三條:合同終止
乙方離職或其他如何原因與甲方脫離勞動關系的此合同終止。
第四條:分紅與股權。
甲方給予乙方的分紅,是沒有任何股權作為分紅依據的,即乙方按%比例分紅,僅僅是甲方的單方面獎勵,與股權無關,乙方不得據此認為在甲方有相應%的股權。
第五條: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股份協議合同篇3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幼兒園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經(房東)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路)號的幼兒園(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承租權的變更
該幼兒園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產權人為。(房東)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租期為30年,年租為元人民幣,現甲方已繳納10年房租,本協議生效后15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與房主達成協議,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如乙方未能與房主達成協議,本協議無效。
第三條:附屬設施的歸屬
幼兒園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后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后不動產歸房主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四條:轉讓補償金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房主預交10年房租的剩余部分、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相關證照的辦理和續展及債權債務的承擔
該幼兒園已由甲方辦理相應許可證,為縣級一類幼兒園,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幼兒園的一切信息的真實性。租期內甲方繼續以(你的名義,或者甲方的名義)名義辦理許可證、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幼兒園及許可證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已入托幼兒的服務
乙方應保證達到甲方向已入托的230名兒童的一切服務承諾。妥善處理好因經營權變更所帶來的`相應問題,如所產生的問題發生在本協議生效前,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員工
幼兒園原有員工除乙方同意接收留用的之外,由甲方負責安置補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
第九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幼兒園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如使用教材、教學方法、招生規定及價格等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違約責任
(這條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逾期支付轉讓金、逾期沒有與房主達成協議的相關違約責任自行設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并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建議寫一個你人頭比較熟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
一、幼兒園建筑圖
二、原房屋租賃合同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__幼兒園股份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__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貴溪市鴻塘鎮厚山組舞環幼兒園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甲方將貴溪市鴻塘鎮厚山組舞環幼兒園50%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2、甲方將以五萬元人民幣將其股份轉讓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先付給甲方四萬五千元,另外五千元將在農歷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前付清。
4、雖然甲方將股份出讓給乙方,但甲方保證至少本學期仍然呆在本幼兒園盡好一個教師的義務。并且日后不做任何有損幼兒園利益的事。
5、自本協議生效之后,凡厚山舞環幼兒園一切財產以及盈虧均與甲方無關。
6、本協議一式三份,立約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
受讓方:
20__年4月24日
股份協議合同篇4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雙方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依托,甲乙雙方共同擔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管理責任。乙方僅以資金為項目融資,從而為促進和改善甲方企業資金緊缺的問題,使其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經營,增資增收,實現共贏。
山東路華電子設備有限公司,根據企業的需求,為謀求企業發展,擺脫企業困境,尋求資金入股合作人,和乙方簽署合作協議,一切具有合法效力。現本著平等互利投資受益,雙方共贏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
甲方代表和乙方投資人達成入股合作協議。
第二條、合作雙方和條件
本合同的合作雙方為:
甲方:住址:身份證號:
企業代碼證: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合作條件:
甲方企業現基礎設施作基礎,乙方投資元作為合作的基本入股。
第三條、合作的目的和發展規模
甲乙雙方的合作前提路華電子設備有限公司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過資金引入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以振興公司。
(1)合作的范疇目的:以山東路華電子設備有限公司為基礎,依托現有裝備、技術和資源優勢乙方投入資金元作為生產流動資金,為雙方合作基礎。
(2)合作的條件和目標:山東路華電子設備有限公司是合作的基礎條件,而企業所有權、現有設備所有權為甲方所有,乙方入股只享受企業年終盈利分紅。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一切正常經營管理均有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有義務協助管理配合甲方的工作。雙方合作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益獲得利益。而乙方投資資金只能用作于生產流動資金。
第四條、合作經營期限和利潤分配
雙方商定合作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一方提出并經另一方協商同意可以提前或者延長合作期限。合作的利益分配為稅后的利潤分配。甲乙雙方各占50%。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案
首先是協商或經第三方協調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到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進行合同仲裁、仲裁失敗后可到各自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未盡事宜在合作中雙方協商作為補充,而續訂協議同樣具有相
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日期:
股份協議合同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現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乙雙方合伙經營,各占50%股份,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甲方轉讓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債權債務已核算清楚,無隱瞞,甲乙雙方均已認可。
4、自轉讓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5、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財產和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份,_________機關留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一切轉讓手續。
9、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順利開展合伙事務,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類型:
經營范圍:
第二條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合伙企業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計算該年度企業利潤,所獲利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伙企業利潤進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業的利潤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余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伙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委托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征地、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伙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伙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一)合伙企業清算時,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二)合伙企業清算時,合伙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蓋章:蓋章:蓋章:
簽字: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協議合同篇7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系方式:
地址:
鑒于:
___公司(以下簡稱“___公司”)設立和日后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人(甲方)將其所持___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托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___公司中占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___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5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___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___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后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于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后,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1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