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一方合同違約時,可以為另一方提供法律救濟途徑。怎樣寫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這里提供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分享,供大家參考。
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篇1
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勞動合同,對于用人單位來說,這樣會存在這很多法律風險。譬如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等。更多法律風險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整理介紹。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
一、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綜上所述,關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對用人單位來說不是簽不簽的問題,而是如何簽的問題。所以,在此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在如何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應該采取不簽勞動合同的消極做法。
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篇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位工作。
1、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店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保證乙方每周周日休息一天,也可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每月連休假四天,不扣工資,如乙方休假差出四天,則按每差一天扣出____元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月工資元加提成,按每售出(元以上提____元,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五、解除和終止
第五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執行。合同期滿自行解除,若工作需要延長聘用時間的經雙方協商可辦理續聘手續。
六、其他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尊重甲方人員,服從甲方管理。
2、經乙方同意,甲方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出元,等合同期滿由甲方退還乙方,如在乙方工作期間,有貨款缺失,甲方可從此款項中扣出。
3、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簽訂本合同書之前,乙方已與甲方就工資一事達成了一致。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協議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性別:出生日期:
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為:
三、乙方的工資待遇為:每月元整,計件工資按工時值計算。
四、甲方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獎懲。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六、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①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④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③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除了屬于第七條第4款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待甲方批準并辦理完移交手續之后,方可離職。乙方擅自離職或者自提出申請日至離職日不滿三十日的,還應當賠償給甲方相當于乙方離職前上一個月工資的違約金。
6.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的事項:
九、本勞動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勞動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39;工資為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篇5
關于用人單位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參考《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綜合《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單位如何勞動合同篇6
勞動紀律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管理,嚴肅企業勞動紀律,規范職工自律行為,保障企業正常工作環境,樹立企業內外形象。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特制定企業勞動紀律。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勞動紀律
第三條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企業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企業管理。
第四條
嚴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第五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應盡職盡責,不準消極怠工。嚴禁脫崗、串崗,嚴禁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凡無故離崗達半天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要忠于職守,熟練掌握自己的工作業務,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自己所擔負的和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七條
員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或無理取鬧、謾罵頂撞或糾纏領導。凡有上述情節者,均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嚴禁喝酒上崗(工作接待除外)如發現必須勸其離崗,并按曠工處理。酗酒鬧事給公司和他人造成經濟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要給予不定額的經濟處罰。
第九條
公司員工要嚴守公司的機密,維護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機密和公司的經營情況。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條
公司員工應相互尊重、友善團結。嚴禁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打架斗毆、目無法紀,凡有上述情節者,無論何人,公司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私利。違者將給予紀律處罰。
第十二條
愛惜公司財產,維護好公司設施、物品。如發現有人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公司將嚴懲不怠。
第十三條
員工要時刻維護企業、個人的形象,行為禮貌、語言文明、工作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爭執。要以公司大局為重,努力提高個人行為素質,加強個人文化修養。
第十四條
注意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煙頭及雜物,保持、維護好公司的環境衛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條
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要節約辦公用品、節約用水、用電,嚴禁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條
公司員工在使用電話時應注意禮儀、語言簡明,接打電話時聲音要溫和、禮貌。
第十七條
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應保持儀表整潔,著裝得體、整齊干凈,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第十八條
公司員工要提高安全意識,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關閉電源開關,確保門窗鎖好。外出時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懲罰
第十九條
為了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通報批評或警告、解除勞動合同二種。
第二十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對其通報批評或警告。
1、上班遲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請假,無故曠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消極怠工,經常脫崗、串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從領導的指揮和分配,不服從調動,不按期到新崗位報道的;
4、醉酒上崗不聽從領導和同事勸阻的;
5、無意泄露公司的機密,未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6、員工之間不能相互尊重、拉幫結派、搬弄是非、造謠中傷、損人利己、破壞團結,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公司財產損壞,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為重,不注重個人的形象、行為,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吵鬧、爭執,造成惡劣影響的;
9、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及雜物,污染環境衛生且屢教不改的;
10、浪費公物或公物私用,經查證屬實的;
11、經常穿短褲、拖鞋上班,工作期間不注意個人的儀表、著裝整齊干凈,領導和同事多次勸阻無效的;
12、因安全意識淡漠,給公司造成輕微損失的;
13、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查證屬實,予其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連續曠工5日的。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日的;
3、不服從領導的管理,無理取鬧,目無法紀、打架斗毆,影響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4、工作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
5、在別處兼職,從事競業或其他參與有損公司利益的經濟活動,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6、酗酒鬧事給公司或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情節惡劣的;
7、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機密,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
8、明知不可為確又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賄賂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9、為泄私憤,盜竊、侵占或者故意損毀公司財產,情節惡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規,不聽領導和同事的勸阻,酒后駕駛公司的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11、其他與上述情形相似,情節惡劣的。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如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修改及解釋權歸__公司。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